工程设备租赁合同

时间:2024-07-13 11:18:11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精选15篇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设备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1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受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候连书”承诺支付租金的时间为20xx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诉人于20xx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被上诉人从未提交任何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证据。

3.一审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没有任何关于诉讼时效延续的事实依据;然而,在“本院认为”部分,却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张了其权利”作为“基础事实”,认定诉讼时效连续。这里,所谓的“基础事实”,完全是“凭空而来”的。

据此:即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欠付租金的关系,被上诉人的请求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关系

1.成都分院《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为20xx年12月12日,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7月5日。签订合同时,成都分院根本就没有成立。绝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最后一条明确约定“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当时还没有成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条件不成就,合同当然不生效。

3.候联界确系岳阳设计院成都分院的负责人,但是,并不是候联界的所有行为,都应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只有其“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才能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

4.岳阳设计院的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租赁空压机的用途属于“工程施工”范畴。因此,即使候联界有租赁空压机的行为,也不属于“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其责任不应当由岳阳设计院承担。

5.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借用资质的现象。候联界除在使用岳阳设计院的资质外,还借用了“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安智丰公司”)的资质。而且广安智丰公司具有“施工资质”。凭什么认定,候联界的签字行为就代表岳阳设计院,而不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呢?

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1.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候连书、候颖渊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针对这一问题,二审法官当庭询问了被上诉人的经办人秦光明。

法官问:“候连书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只知道是候连界的亲兄弟”。

被上诉人的经办人至今都仍不知道“候连书”是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一审法院凭什么认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呢?

然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仍称“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属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想以此逃避其举证责任。

2.《租赁合同》第6条约定:设备进出场时,要签进出场单。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与上诉人之间的设备进出场单。

另外,与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还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进出场拖车费、汽油费、机械手人工费、设备维修费等诸多凭证。岳阳设计院从来没有支付过这些费用。谁支付的这些费用,谁才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关系。

3.被上诉人主张: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实际履行合同的关系。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四、涉案设备的承租人应当是“广安智丰公司”

1.白鹤滩电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区)的劳务承包人是“广安智丰公司”。这有广安智丰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为证。《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的签章处反映“候连书”系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候连书”与广安智丰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更明确了候连书借用广安智丰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事实。因此,“候连书”的签字,只能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阳设计院。

3.一审法院仅仅因为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候连书”,就以此推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按此逻辑推理:如果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一审法院,那么,一审法院是否就是岳阳设计院的分支机构了呢?显然,这种推理是十分荒谬的。

综上所述:

1.白鹤滩电站二工区是广安智丰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候连书是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和实际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

2.候连书及侯颖渊并非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的员工。二人的签字行为,只能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其责任也只能由广安智丰公司承担。

3.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此致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

杜正武付贤禹律师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

机械平整清理土石方,挖转运土方,以及甲方指定场地内机械土石方回填。

二、承包方式与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本承包范围内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管理费用等一切费用进行承包。

2、施工内容:乙方确保施工机械、车辆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作好施工机械和车辆检测保养,确保安全施工并达到相关文明施工要求。

3、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约为______万元(大写:______万元),实际以双方最后结算为准。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依据甲方的确认量按实计算。

三、工期:

实际开工日期: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甲方要求的施工部位和完成时间穿插进行施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甲方的指令施工。并确保基坑周边建筑、马路、地下管线的安全,配合基坑支护全过程的施工。

五、付款方法:待全部工程竣工完成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

六、其它:

1、本合未尽事宜,双方 ……此处隐藏11542个字……p>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按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2、乙方应在每月底前按时支付租金,反之则从次月起每天按应付租金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赔偿约定

1、乙方不得私自转借、转租甲方物资,一经发现,其租金按原租金五倍赔偿。

2、租赁物资如有丢失或损坏(如钢管压扁、断裂、孔洞、反翘变形、扣件破裂、缺损以及改变原样物资规格、尺寸等)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物资约定赔偿价格赔偿或按归还当时的市场价赔偿。

3、租赁物资送还时,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金额向甲方赔偿一次性维修费(如除锈、清污、机油、防锈漆、人工费及原材料费等)。

4、乙方未还清所租物资前,不论使用与否,均视为在租,不能中断租金,须续算至还清甲方物资或照价全额赔偿其短少数量后为止。

第八条 乙方提货或返还物资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自提或交还,其上、下车搬运费按每吨钢管 元,扣件 元,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其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共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更改之处需经双方签章认可,否则无效。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直至诉讼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14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承租垂直运输设备: 施工人货电梯。

甲乙双方为明确设备租赁的权利及义务,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几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设备名称、数量及设备租赁交接地点、使用地方。

1、 设备名称:

2、 租赁数量:

3、 租赁设备交接地点: 租赁使用地点:

4、 设备使用高度:

二、 租赁期限及日期:

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使用完毕停用为止。乙方若超期使用,可续签补充协议,但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2、 租赁日期: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于 年 月 日安装验收,或安装三天后开始计算租赁费至设备租赁结束停用为止。

三、租赁期设备的维修,保养与其它:

1、设备租赁期间维护保修工作由甲方承担。维修一般工作必须在四小时内完成,机构换件不超过8小时,特殊故障在24小时完成,未能解决的扣除相应租赁费。

2、甲方设备进入乙方现场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保管好设备的各种附件,并由乙方提供库房一间用于保管。若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3、 租赁设备的操作人员每台三人。(工资由乙方承担)

4、租赁设备的操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支付,由于操作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违章指挥所发生的费用有责任方承担。

5、甲方设备进入乙方现场后,乙方应安排好设备及各种附件保管和管理工作。

四、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设备的基础施工,基础必须符合设备的参数要求,满足设备的使用性能,若因基础问题(未按甲方提供的数据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设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所提供的数据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得对所租的甲方设备进行销售、转让、改制、转租、抵押或有其它任何侵害甲方的所有权的行为。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3、租赁设备的报验费由甲方承担。

4、租赁设备纳入乙方设备管理范围。

5、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场地、电源及道路畅通工作,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垂直度、水平度的观测,电梯附墙安装孔由项目负责,使之符合规范要求。

6、乙方负责教育员工不要乱动设备,未经甲方许可动用设备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设备损坏由责任方负责。

7、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食、宿便利条件。

8、甲方操作人员听从乙方的正常工作安排管理,如甲方操作人员不听从乙方的正常安排,乙方有权退回更换人员,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9、甲方租赁设备由乙方调度,人员24小时听从乙方安排管理指挥。

10、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应由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安装方案,并指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甲方必须严格按乙方的要求,纳入乙方安全体系管理及规范管理。

五、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销除合同,违约方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款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一经签定,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1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

第二条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第三条设备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施工,工期顺延。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10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计算方式:收取租金的标准:

第五条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金结算方式全部采用现金方式结算,每月30日结算租金。

第六条燃油由乙方提供正规中石油或中石化燃油。

第七条由甲方提供驾驶员1名,工资由甲方提供,食宿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设备租赁过程中,出现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交由工程所在地区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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